土地山林纠纷律师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动态
文章列表
区国资委改革完善监管制度,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
2018年12月28日 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

  9月6日,区国资委组织开展国资监管文件培训会,对新出台的投资监督管理办法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、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三个文件进行培训。区属一级监管企业主要领导、主管领导和部分中层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,区国资委党委书记、主任魏开锋出席培训会并讲话。

区国资委改革完善监管制度,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

  新出台的三个国资监管文件于8月15日经区深改组审议通过,是改革完善我区国资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。两年来,区国资委落实国务院国资委、北京市国资委“1+N”文件精神,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部署,新起草、出台国资监管文件十余件,规范了投资、交易、考核、评估、房屋土地出租等行为,在此基础上出台了《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》,编印了《区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汇编》,努力通过完善相关配套制度,构建权责明确、边界清晰、运转高效、监管有力的国资监管体系。

在制度建设中,区国资委牢牢把握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,着力解决国有资产监管中越位、缺位、错位问题,加快实现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。一是减少了事前审批,赋予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,根据新出台的监管文件,企业投资审批将减少30%以上、资产交易审批将减少50%以上;不再对企业内部的重组调整进行审批,减少对上市国企的直接管理,推动上市公司严格遵守证券监管规定。二是加强了规范指导,在决算审计和领导人薪酬审计的基础上,今年新增企业投资专项审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专项审计,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;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,进一步提高企业运作的规范化水平,促进企业健康发展。三是完善了薪酬考核。先后出台制度规范考核、薪酬、违纪扣减薪酬等,完善考核机制并强化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,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,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、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。


来源: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  


陈潮辉——土地山林纠纷律师

13802974203

扫描二维码

掌上律师解烦恼

微信扫一扫

掌上律师解烦恼
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4 版权所有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:13802974203 网站支持: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